对房地产业投资的核算有两个指标:一个是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,另一个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,它们的内涵存在一定差异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标解释:固定资产投资(不含农户)指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、事业、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,包含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。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中属于房地产业的投资,统计口径不仅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,还包括物业管理、中介服务、自有房地产业经营活动等项目。房地产开发投资是其子项,其比重约占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80%。
房地产开发投资是最常用的投资指标,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指标解释为“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、拆迁还建的住房、厂房、仓库、饭店、宾馆、度假村、写字楼、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,配套的服务设施,土地开发工程(如道路、给水、排水、供电、供热、通信、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)和土地购置的投资;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”。该定义说明:第一,其统计口径为房地产开发法人,不包括自然人的房地产开发活动。第二,房地产开发投资必须涉及土地上的建筑物,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不计入房地产投资。第三,房地产投资不仅包括住房,还包括工业、商业、办公等建筑物的投资。第四,房地产投资仅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的投资活动,居民个人建房或其他企业建房不计人房地产投资。从统计口径的差异可以看到,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口径最大,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;房地产开发投资又包括商品住房开发投资。商品住房开发投资仅统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,而全社会住房投资不但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,也包括其他企业及个人建房的投资。
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17年、2018年和2019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分别为10.98万亿元、12.03万亿元和13.22万亿元,其中住房投资完成额分别为7.51万亿元、8.52万亿元和9.71万亿元,占比分别为68.40%、70.82%和73.45%。商品住房投资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占主要部分。对于住房投资,更广的统计口径是全社会住房投资:2017年全社会住房投资为8.70万亿元,而同年房地产住房投资为7.50万亿元。相比而言,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口径较大,2017年该指标为13.97万亿元,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多2.99万亿元。因为该指标涵盖了物业管理、中介服务、自有住房经营等项目。而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金额为11.28万亿元,仍然比房地产开发投资多0.3万亿元,因为前者还包括房地产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。